首页 > 校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举办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作者: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3-8-10 阅读:22667次 

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号)文件精神和省、市部署安排,为切实做好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特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需晋升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及具备晋级所要求的其它条件但尚未取得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证失效者。

二、培训科目:《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

三、报名、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3年8月14日至8月16日到县进修学校报名,   2013年8月19日至8月20日在县进修学校培训。

四、收费标准:200元/人。

五、报名时须提交培训登记表1份及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2张。

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7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一寸证件按照)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

时间

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

现专技职务等级 

取得资格时间

所在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学时

培训科目

成绩

施教时间及机构

《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

施教

时间:

施教

机构:(章)

《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

主管

部门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政府

人社

部门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