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后勤总务、体育卫生及图书馆管理
 作者:清华同方 更新时间:2011-4-15 阅读:2736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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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责任医师为责任报告人,医务室主任有责任帮助医师做好疫情报告工作。

10.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控制、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11.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应及时填报传染病卡片,由报告人审核登记当日报出。

12.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字迹要清楚,项目要齐全,地址要详细准确。凡已报告者,在病历诊断项目下注明“已报”字样。

13.如发现疫情,迅速电话报告处院领导、区卫生防疫站,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办理。

14.发现传染病人和特殊感染病人应立即报告、隔离、治疗、休学。病愈后须出具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再传染的证明方可复工、复学。

15.积极完成上级卫生部门和学校下达的各项计划工作。

(五)学生体检和建卡制度

1.体检和建卡制度为全面检查、了解、掌握学生的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及早发现身体疾病,做好防治工作,保证学生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2.每年定期由校医组织新入学儿童进行一次全面体格检查。

3.每学期由校医对全校学生进行视力、身高、体重测量普查。

4.对体检中发现的视力不良、龋齿或沙眼的学生,由班主任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求其去医院矫治。

5.体检中发现个别有心脏、肝脏疑点的学生,校医及时与班主任联系,由班主任与家长取得联系,并要求其去医院做进一步查治,同时校医做好重点监测与追踪观察。

6.校医将体检结果交班主任并发至每位学生,使每位家长对孩子体检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7.校医在体检完毕后认真做好体检资料的分析、统计工作。

8.学校为每位学生建体检卡,由医务室保管至小学(中学)毕业发还。

(六)预防接种制度

根据上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计划免疫工作。特制订计划免疫接种工作规程。

1.学校实施群体预防接种和服药时,必须由人民政府决定,由学校统一向学生发放由卫生部门制定的预防接种宣传单,本着自愿的原则开展必要的应急接种工作,有效地预防传染病的发生、流行。

2.掌握预防接种各种疫苗的免疫范围,认真做好免疫对象的登记、统计、疫苗的定购领取、管理和接种。

3.对小学新生进行入学前预防接种查证、验证工作,并做好登记,未按规定完成接种的儿童,学校应及时通知其家长到疾控部门办理接种证和补种相关疫苗。

4.学校老师有义务了解预防接种相关知识,在接种前应主动提供学生的健康状况(发热、急慢性传染病、过敏反应、神经系统等疾病),配合疾控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工作,确保接种安全。

5.学校在进行预防接种时,应建立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登记本,预防接种后出现异常反应。学校应与疾控部门取得联系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6.按规定的免疫程序、剂量和部位进行接种。

7.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一人一针一管。

8.配合区卫生防疫站进行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理,监测相应传染病学调查及疫源地处理。

9.避免集体接种,防止群体性不良反应(癔症)的发生。

10.及时圆满完成上级卫生防疫部门和学校下达的各项计划免疫工作。

(七)消毒除害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学校的传染病疫情,防止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卫生消毒和除四害制度。

1.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1)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养成饭前便后洗手,勤剪指甲等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习惯。

(2)食堂卫生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由食堂人员负责,对厨房用具经常清洗,每天消毒一次,食具、餐巾等一餐一消毒。

(3)环境卫生清洁要制度化。采取专人常年打扫和集体定期打扫相结合的办法。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划区定片,责任到人,定期评比,限期整改。

(4)室内卫生由各班班主任负责安排,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做到窗明桌净,无蚊蝇鼠害;勤开窗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室内空气消毒,至少一周1次;室内地面每天拖洗1次。

(5)与学生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要重点清洁消毒。对楼梯扶手、玩教具、桌椅、门把手、电脑键盘等,每周至少消毒一次。经常保持地面清洁。大小便池(槽)要随用随清洗,每天早晚用消毒水彻底洗刷一次,做到无污物、无臭味。

(6)医务人员工作时间要衣帽整齐,诊疗、注射、换药处置前后应洗手。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7)体温计用后需浸泡于消毒液中。无菌器械、敷料缸、无菌换药包等要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更换消毒液。

(8)有菌和无菌物品应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记。定期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凡无菌用品每周消毒灭菌一次。换药物品先消毒,后清洗,再灭菌。

(9)对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注射器需经84消毒液浸泡后用针头快速销毁器销毁。

(10)每周用紫外线对治疗室、诊室空气消毒,并做好记录。

(11)学校要设置隔离室以便进行医学观察和消毒隔离。隔离室用品专用,必须配备以下物品:体温计、压舌板、听诊器、面盆、毛巾、手电筒、清洁用具、治疗及消毒药物等。

(12)学校内如发生传染病,对患者应及时隔离,不得带病上学;与患者接触过的学生、老师,要进行医学检疫;检疫期间,尽量不混班、不串班、不公用寝室。

(13)学校内如发生传染病,应对整个校区进行消毒,消毒重点区域为有病例的课室、公共场地、厕所、楼梯等。其中,肠道传染病和接触传播的疾病,以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厕所、扶梯、课桌椅等物体表面消毒为主;呼吸道传染病以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为主。各场地应每天进行至少一次以上的消毒,并持续至社区卫生机构或疾控中心要求的时间。

(14)传染病患者须待隔离期满,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防疫医生开具返校证明,并经卫生老师核准后方可回校回班。

(15)及时圆满完成上级卫生防疫部门和学校下达的各项计划工作。

2.除四害制度

(1)应指定专人定期做好“灭四害”工作,并有计划有记录。

(2)主管人员应亲临现场,定期检查“灭四害”的效果。

(3)食堂要安装好纱门纱窗,做到无鼠、无蚊蝇、无蟑螂。食堂窨井加盖,出水口应设置好铁纱盖。做到一年四季根据天气情况,在老鼠出没的地方安放灭鼠药、鼠夹。

(4)坚持食堂橱柜的清理,配菜间应喷洒“必扑”,保证蟑螂死光光。

(5)抓好重点部位除四害工作,突出食堂与厕所卫生。

(6)厕所坚持天天打扫,做到粪便不外溢、墙上无污垢、无臭味、无苍蝇。

(7)抓好外围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干净整洁,坚持每周大扫除一次,做到无积水、无杂草,消灭蚊蝇滋生地。阴沟要定期疏通,定期喷洒灭蝇药水。

(8)坚持食堂仓库物品堆放安全清洁,及时消灭四害。

(八)清洁卫生及检查制度

为搞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建设文明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1.清洁卫生值日制度

(1)宿舍清洁卫生值日办法。宿舍成员每人轮值一周,宿舍舍长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内填写好宿舍轮值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宿舍保存,另两份分别送专业科和学生会劳动生活部。轮值如有调整,需及时向学生会劳动生活部报告。

(2)课室清洁卫生值日办法。每两人轮值一天,班劳动委员必须填好下一周课室清洁安排情况,并在星期日晚上交到学生会劳动生活部,当天值日生的名单要公布于黑板的右上角。

(3)包干区清洁卫生值日办法。由各班根据包干区任务的大小确定参加值日的人数,班劳动委员要在星期日晚上将一周内的清洁安排情况交学生会劳动生活部。

(4)值日生若有事请假不能参加值日,必须在事前向班劳动委员说明原因,办理好代值手续。

2.检查时间

清洁卫生的检查由学生会劳动生活部负责实施,检查分为大检查和常规检查二类。逢双周的星期一下午进行大检查,检查的范围为:课室、宿舍和包干区,如因特殊情况要进行大检查的,临时通知。其余的检查为常规检查。

常规检查的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早上,学生会劳动生活部对各班的课室、宿舍和包干区进行检查,星期一早上的检查时间为7∶05,星期二至星期五早上的检查时间为7∶15。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4∶30对宿舍进行检查(课室及包干区除大检查外下午不检查)。各班要安排人员在星期六及星期天打扫包干区,检查时间为上午9∶00。

大检查时间为:双周星期一下午4∶30。

3.清洁卫生的要求

(1)包干区清洁要求。

①地面干净,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②水沟畅通,无杂物。

③天花板、墙壁无蜘蛛网,楼梯无痰渍。

④厕所大小便槽及地板冲洗干净,无污垢,无臭味。

⑤清除草坪杂草、淋水。

(2)课室清洁要求。

①地面干净,无粉笔,纸屑等杂物。无垃圾堆积。

②墙壁、天花板无蜘蛛网(含走廊)。

③讲台和黑板整洁。

④教学仪器、清洁工具、台凳摆放整齐。

⑤清洁花池并浇水。

⑥门窗、灯管、风扇、电视机干净,无积尘。

⑦无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

(3)宿舍清洁要求。

①室内地板、阳台、走廊无垃圾。

②墙壁、天花板无蜘蛛网,没有鞋印、球印和乱张贴现象。

③行李箱、行李袋以及书本必须放于壁柜。

④被子、蚊帐叠成四方形,蚊帐放在被子下面。

⑤宿舍内没有乱挂的物品。衣服折叠整齐放入壁柜或挂在阳台外。

⑥鞋、桶、保温瓶、饭盒等日用品摆放整齐。体育用品放于壁柜。

⑦台凳干净,摆放整齐。

⑧门窗、风扇、灯管、床、台凳无积尘。

⑨衣服、鞋无臭味。

⑩厕所、浴室干净,无杂物、污垢、痰渍。

七、消防、安全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保人员职责

1.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期间不得擅自脱岗或离岗,严把安全保卫第一关。

2.对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先登记、经批准后方能入内。

3.负责门卫室、大门内的卫生,做到清扫干净。落实好“三包”(包家长来访接待、包传达、包安全)。

4.严禁学生在上课期间出校门,因病、因事出校园需持班主任批准的假条登记后方准离校,记清离、返校事因与时间。特别要防范早、中、晚学生就餐时间和起床、下晚自习后非走读学生外出。若因工作疏忽或工作不负责,而出现学生外逃或外来人员在校内对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事故,除追究责任外,还要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5.要与值日值周人员、班主任互相配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并阻止事故发生。

(二)学校卫生管理员职责

卫生管理员应在事务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履行食品入库的卫生检查工作,防止受污染或有害食品入库或进操作间加工。

2.认真检查考核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逐日检查从业人员工作衣帽穿戴以及卫生整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3.认真检查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每天三小扫,一大扫,垃圾存放不超过两小时。切实督促做好加工间和餐厅的卫生。

4.对保洁员的工作实行跟班督查、验收;对保洁员的工作予以指导。

5.认真做好食堂的防尘、防蝇、防鼠工作,检查“三防”设施的完好情况。

6.做好餐具及操作台案的卫生检查工作,检查餐具的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工作。

(三)学校安全责任制度

“安全无小事”,我校要吸取教训,防微杜渐,切实加强教师的安全责任感,明确安全事故的责任处理,确保我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1)由于本人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中途私自外出或管理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教师要承担全部责任。

(2)早自习之前为上午第1节课教师的责任时间,下午第1节课前(包括午睡)坐班以课表为准,并为责任教师;课间时间为上一节课教师责任时间,由责任教师负责管理,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教师承担责任。

(3)豆奶由下午第1节课教师负责发放,由于教师未到岗或安排学生发放或自己发放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则应承担责任。

(4)课间操由班主任管理,如管理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则应承担责任。

(5)路队护送按学校制度执行,因教师没有护送或护送管理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则由护送教师承担责任,如尽到了管理职责,则应承担部分连带责任(学校禁止学生骑车上学)。

(6)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由具体负责人进行管理,相关教师共同承担责任。

(7)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教师自行解决或承担全部责任。

(8)班主任、科任教师要经常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行为习惯教育、交通法规教育,由于教育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则应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9)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即将发生事故,如有任何教师发现却视而不见,不理不问,绕道走开,经查属实,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10)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学校。

(11)各班教师发现教室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12)教师要按学校统一安排的时段进行值日、护校,其管理时段内如发生财产损坏被盗,则责任教师要承担相关责任。

2.值日责任

(1)值日领导、值日教师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巡视校园,督促学生文明有序地学习、活动,处理偶发事件,严格按作息时间(上午提前30分钟),下午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如在此期间内发生安全事故,应共同承担一定的责任。

(2)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及教师不得随意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要经校长或值日领导批准后自行安排好上课、值日等工作才能离校,接替的教师必须履行职责,对课前、课中、课后及其他事情全面负责,视同自己上课、值日。如发生安全事故不请假的由本人承担责任,请了假由他人代替的,发生事故由代替人承担责任。

3.后勤工作

(1)后勤领导要加强校舍、门窗、财产、厨房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室内、室外、卫生等情况要及时反映。如出现因校舍原因、食品中毒等引起的事故,要追究后勤领导及当事人员的责任。

(2)教师早自习、课堂、课间、课间操、路队护送、值日、考勤等方面要天天记载,一周一公布,另外,以上各条中所说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到岗尽了职责,或不到岗、未尽职责等),具体责任由哪些教师共同承担,承担多少,要经学校校委会负责进行调查、讨论、决议,全体教师大会通过。

(四)学校安全防范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完善安全管理措施,防范意外事故,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提高安全教育的意识

从代表学生的根本利益的角度来认识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重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2.全面落实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制

实行定点、定时、定人负责,定期检查,并把履行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列入教职工年度考核范围,使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

3.加强教育,严密防范

(1)对校园安全要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形成“人人关心校园安全”的浓厚氛围。要在校内易发事故类、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知识技能等方面,有针对性、扎实地开展有关校园安全的教学活动,如开展校内安全知识竞赛,人人参与查隐患保安全活动等。要充分利用《中小学安全知识手册》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2)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保卫绿色,热爱自然”的意识。严格控制学生上山野营,严禁在林区用火。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危害性大,严禁小学生参加森林灭火扑救。

(3)严格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像春游、野炊等)时,要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确定安全责任人。外出活动坚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则,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教育,安全责任必须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审批报告必须于活动前10天报有关审批单位审批。经批准用车的,必须与当地交管、公安部门取得联系,所用车辆必须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严禁超载。

(4)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如大型联欢、游园、赏灯等,严禁用学生作为仪仗队或迎宾队。

(5)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学生严格遵守交通安全的自觉性和良好的行路习惯,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要建立健全恶劣天气护送学生制度,确保学生往返途中的安全。

(6)定期检查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学校要严格执行关于寄宿制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制度措施,加强对住校生的管理,定期检查生活设施,对不能使用的要彻底清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活设施要及时修理,确保安全。

(7)预防体育运动损伤。加强运动安全教育,在训练中加强组织纪律性,克服盲目性、随意性,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科学合理安排教育训练,认真做好准备活动,防止肌肉与关节韧带损伤。

(8)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提高学生的食品卫生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要严格加强食堂卫生管理,确保饮食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预防和保健等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

(9)严禁学生单独戏水、游泳,同时加强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溺水救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防止学生溺水。

(10)做好防触电工作。

①不用湿手、湿布摸擦灯具和开关等电器设备,不要将衣物挂在通电的电器上烘吹。

②擦抹、搬动电器时,要先关上开关,并拔去插头。

③不要攀爬变压器、电力杆塔等电力设施,不往电力线、变压器上抛扔物品,不在电力线附近放风筝。

④发现电线落地,要远离落线地点。

⑤发现有人触电,不能赤手去拉,要立即寻大人帮助。

⑥雷雨时,不要靠近电线杆、铁塔和避雷针等设备。

⑦发生电气火灾,不能泼水救火,要立即拨打119。

(11)做好防火工作。严禁学生吸烟,熄灯后在寝室不准点蜡烛,在校园内不准焚烧垃圾、纸屑;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进校,后勤人员要定期检查电线、锅炉,配置食堂消防设施,加强实验室易燃物品管理,消除学校火灾隐患。

4.完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各班(含幼儿班)发生的师生伤亡事故,以及关系到社会秩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及时报告校长室,要在24小时内报教育局。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将事发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应吸取的教训、今后改进的工作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教育局。

5.严肃安全纪律

对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发生事故、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以严肃处理。

(五)学校门卫制度

1.负责管好学校大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严把安全保卫第一关。

2.校外人员不得无故进入校园。对来访人员先用内部电话与被访人员联系,联系好后方可准许进校。发现可疑人员,必须严格查询。

3.凡携带财物、器材物品出大门,一律凭有关部门证明,经验收,符合手续才能出校门。

4.每天要抽一定时间到校园各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并及时报告保卫干部。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请假。

6.负责校门口清洁卫生,小商小贩不得进入校园,按有关规定,校门口50米内不准小商贩摆摊卖东西。不准在校门口摆放车辆。

7.每天除上学、放学开放大门外,其余时间进出人员一律从学校边门出入(个别情况除外)。出入校门人员一律不准骑车。

8.对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先登记、经批准后方能入内。

9.负责门卫室、大门内的卫生,做到清扫干净。落实好“三包”(包家长来访接待、包传达、包安全)。

10.严禁学生在上课期间出校门,因病、因事出校园需持班主任批准的假条登记后方准离校,记清离、返校事因与时间。特别要防范早、中、晚学生就餐时间和起床、下晚自习后非走读学生外出。若因工作疏忽或工作不负责,而出现学生外逃或外来人员在校内对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事故,除追究责任外,还要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11.要与值日值周人员、政教处、班主任互相配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及时发现并阻止事故发生。

12.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六)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是消防工作者不可缺少的武器,维护好消防设施、器材,对学校消防工作来说至关重要,为了确保学校消防设施、器材能够正常使用,特制定如下制度。

1.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灭火作战计划,并编制图表和说明。学校的消防设备、器材的种类、数量应按规定配置,并应建立消防器材布置图。

2.消防器材要摆放在取用方便、有利于管理处,并采取防暴晒、防雨淋、防寒冻保护措施。

3.消防设备、器材是用于预防和扑灭火灾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动消防设备和器材。

4.不准在消防设备、器材旁及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不准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非消防用途。

5.因公施工、作业需动用或移动消防设备、器材的部门,需书面向学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用或移动,并在施工、作业完结后将设备、器材恢复原位。

6.学校负责消防的保卫人员要认真做好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发现遗失、损坏或失灵的设备、器材,要立即向学校报告,争取补救措施,并追查原因及做好记录。

7.当值保卫人员要每日对消防设备、器材进行例行检查,每周要对烟感、温感等报警装置进行测试,并向学校书面报告测试结果,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8.对存在压力不够或其他问题的灭火器,要及时处理或更换。

9.学校主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每周不少于两次)检查学校的发电机房、变压器、锅炉房、油库、厨房、木工房等重点部位,发现问题要立即派人整改,做好记录。

10.学校主管消防的保卫人员每月须对学校所有的干粉灭火器进行压力表、保险塞、压把、喷射软管的检查,并将灭火筒摇晃数次,防止筒内的粉末受潮沉淀结块,并做好记录。

11.保持消防器材整洁有效,对失灵、失效、损坏的要及时进行修复、更换。

12.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提高学校师生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教育。

(七)巡逻护校制度

1.队长职责

(1)全面主持护校队日常工作。

(2)监督、检查、协调各成员工作。

(3)负责对本队队员的值班、巡逻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4)代表本队参加上级工作会议,向上级和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工作、接受指示、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

(5)负责大型活动的值勤安排,并监督检查。

2.副队长职责

(1)协助队长处理日常工作。

(2)队长不在或暂缺时履行队长职责。

(3)协助队长监督、检查、协调各成员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负责检查队员值勤工作和考勤的记录。

(6)负责证件、值勤和袖套的管理。

(7)负责队员出操、训练工作和记录队员反映情况。

3.队员职责

(1)护校队员在总务处和学校主管校长领导下进行工作,担负校内巡逻,维护校园秩序,应付突发治安灾害事故等任务。

(2)护校队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律己、要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执勤时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脱岗,保证值班人员、值班时间、值班工作落实。

(4)加强校园巡逻,教学时间重点巡查校园内安全。做好校内的治安防范工作,同一切治安和刑事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作斗争。发现校内学生中突发事件要及时有效处理并报告当天的值班领导和相关人员。

(5)护校队员在巡逻执勤中要做到“三勤”:勤问、勤转、勤观察。

①勤问: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和情况要及时查问,弄清情况。

②勤转:巡逻人员要在校内各处或指定区域勤检查。

③勤观察: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勤观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向值班干部汇报。

(6)必须做到“三会”,即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7)巡逻中要文明执勤,大胆管理,注意方式方法,处理问题要果断,对违反校规校纪人员,做到有理、有据、有节,在做好工作的同时交值班干部处理。

(8)杜绝饮酒上岗,处理问题要不徇私情,严禁私自处罚的行为发生。

(9)对待巡逻工作要有恒心,对待困难要有决心,对待同学求助要热心加耐心。

(10)制止校外人员和校内师生发生的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11)加强夜间巡查,保护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免遭损失。

(12)积极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和学校保卫人员,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工作。

(13)优化治安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参加大型活动的安全值勤。

(14)听取队长及上级领导的安排,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反映学校的安全隐患、做好工作记录向队长汇报。

4.护校队管理制度

(1)加强对护校队员的思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对护校队员专业业务培训,定期召开政治、业务学习会。

(3)加强对校内安全、防盗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巡逻和预防管理工作。

(4)对校内召集的各种大型集会、文艺汇演,护校队员必须按要求到位,坚守岗位,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

(5)护校队员在履行工作任务时,不得擅自离岗。

(6)全体护校队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为学校安全工作而努力工作。

(7)队员要按时到岗,挂牌上岗,坚守岗位。

(8)严格请假手续,遇事一定要先请假。

(9)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

5.巡逻护校制度

(1)巡逻人员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不定期地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校长室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6)注意掌握学校内及周边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

(7)坚持24小时巡逻护校制度,每班巡逻不少于2遍,每夜巡逻时间不少于6小时。

(8)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并按要求坚持巡查,加强巡逻密度和次数,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

(9)根据违法犯罪分子的特点,确定巡逻时间路线和守候地点,以便及时发现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10)发现犯罪分子作案要奋力捕捉,发生事故要奋力抢救,并及时报告处理。

(11)值班巡逻护校中,要随时接受公安机关对本单位的检查,并配合其工作。

(12)节假日要服从学校的值班安排。

(八)校园突发事件预防处理应急预案

1.总则

(1)为使学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付和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尽最大可能避免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化危机为转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局关于学校突发事件处置与应急预案的精神,制定本应急预案。

(2)树立“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思想,全校各部门和处室,在一旦突发事件发生时,能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序应对。

2.适用范围

本预案中突发性事件指学校内突然发生的不可预料的严重危害师生安全、影响学校正常教育秩序,以及会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事件。具体包括:

(1)学校火灾事故。

(2)组织外出活动时的意外事故。

(3)学校建设、校舍及设施设备引起的安全事故。

(4)学校食堂供餐或其他食品、饮品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5)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大量师生员工的相互挤压事故。

(6)来自校内外的袭击、伤害性事件;学生失踪、绑架事件。

(7)感染性或季节性、暴发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

(8)由各种原因发生的师生员工出走、自伤、自虐、自杀事件。

(9)学校财产被盗事件。

(10)学生在非教学时间的校外意外伤亡事件。

(11)群体性上访事件。

(12)在校学生刑事犯罪事件。

(13)其他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恶性事件。

3.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长室、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并聘请法制副校长指导学校安全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成员随岗位变化自然调整,常态下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在突发事件来临时,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

(2)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统一负责处理,校长外出时,由校长指定校领导或由在家的最高领导统一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由副校长(或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①党政办负责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收集和报道。

②德育处、总务处、教务处、教科处等协助分管领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理工作,如人员疏散、现场维护等工作。

③校长室、工会等做好突发事件原因的调查、责任的追究、责任人的处理。

4.突发事件的处理

(1)突发事件的处理必须严格遵循“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自身力量并迅速请求社会有关方面快速开展各项救援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必须在事发的第一时间向相关领导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采取措施情况、进展和下步打算等。相关领导再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立即指挥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确定的相关人员职责开展工作。

(3)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根据其性质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地妥善加以处理。如校园内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除及时向校长报告外,还需再取样本(如呕吐物等),保护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并进行对症的应急处理,及时向疾控中心报告;如有流行性传染病发生,马上对有关人员进行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对各处室进行消毒,既要向上级领导汇报,又要通知家长。在碰到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时,更要沉着冷静,决定采取相应措施,除组织抢救疏散外,要及时向消防、交警等有关单位报告,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突发事件的事态基本控制后,应调查清楚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相关责任,认定事件性质,形成调查报告,并对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5)信息报送。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班级、知情者和学校各部门应立即将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立即报告校长室。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2小时内报送,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报,最迟在半小时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及时续报事件发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5.突发事件的预防

(1)全校师生员工要有“防患于未然”的思想意识,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工作制度,及时妥善处理校园中可能发生的偶发事件,把不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每学期开学前,总务处负责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危房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3)总务处、德育处要定期对灭火器、应急灯、楼道路灯、教学楼、寝室楼的用电线路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及时维修。

(4)加强食堂和小卖部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安全。食堂和小卖部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对进货核查、消毒、取样等实行登记签名制;要加强食堂和小卖部安全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件发生。

(5)切实执行《学校安全卫生工作条例》,加大教育的宣传力度,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班队课等形式,广泛开展预防知识宣教教育,及时印发教育资料,增强师生员工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经常邀请交警、消防人员、法制讲师团、法制副校长等来校为全体师生作交通安全、消防知识、法律知识讲座。

(7)规范门卫值勤制度,严格进出人员登记。

(8)完善夜自修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请假、点名制度,发现学生无故未到校的,及时与家长联系。

(9)加强节假日值班制度。

(10)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有机地渗透到各门学科的教学中。

6.责任追究

(1)学校各相关处室人员违反本预案有关规定要求导致突发事件处理受到影响或者导致事态扩大,给相关责任人及其主管人员以相应的处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重处分。

①突发事件接报者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导致事件处理受影响的。

②相关人员后勤保障不力,延误突发事件处理时机的。

③相关人员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信息未经领导审签,导致错报、漏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④相关人员未及时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导致事态扩大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以相应的处分。

①因管理混乱、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导致突发事件发生,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②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导致损害扩大的。

③相关当事人未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导致处理时机延迟的。

④拒绝、阻挠事件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隐瞒事实真相的。

(3)违反本预案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校园环境的日常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升降国旗制度。

2.校内按规定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和世界地图、学生日常行为守则等。

3.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学校中进行宗教活动。

4.严禁宣传凶杀、暴力、色情等不良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

5.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从事以师生为消费对象的赢利性活动。

6.学校在教学设施、饮水饮食、用电、开展文体活动等方面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安全。

7.非学校人员及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

8.不允许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等污染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

9.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

10.不允许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等污染环境的生产活动,或设立精神病院、传染病院。

11.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侧设立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和堆放杂物。

12.严禁在校园内建造恢复祠堂、庙宇、坟茔等。

(十)环境卫生清洁检查评比制度

1.环卫清洁打扫的基本要求

(1)明确责任,分块管理。

(2)清洁区、厕所,每天打扫三次(早读前、中午到校、下午课外活动各一次)。

(3)教室每天打扫一次。

(4)垃圾自觉入池。

(5)具体要求:

教室:

①地面干净、无垃圾。

②桌凳洁净、摆放整齐。

③玻璃、门窗、扶手洁净,无乱贴纸张。

④卫生洁具干净、摆放整齐。

⑤所属楼道、墙裙无乱涂乱画污痕。

⑥名人画像、班风标志整齐、无尘、无污损。

清洁区:

①地面无砖头、石块、无垃圾。

②所属墙壁无乱涂乱画污痕和蜘蛛网。

厕所:

①地面无垃圾。

②墙面无乱涂乱画污痕。

③便槽洁净,无尿渍污秽物。

花池:

①无垃圾、无杂草。

②瓷砖定期冲抹,无污痕。

2.环卫量化记分办法

(1)教室。

①门窗玻璃不干净记-0.5分。

②窗台、扶手不干净记-0.5分。

③地面有垃圾、杂物记-0.5分。

④桌凳、卫生洁具摆放不整齐记-0.5分。

⑤墙裙污损记-0.5分。

⑥乱涂乱贴记-0.5分。

(2)清洁区。

①清扫不干净记-0.5分。

②垃圾未铲走或死角未清理记-2分。

(3)厕所。

①地面、蹲位有垃圾记-0.5分。

②便槽未冲净记-1分。

③地面、蹲位有粪便、便槽有杂物记-1.5分。

(4)教室、清洁区或厕所超过一天未打扫记-2分。

3.环卫检查评比管理措施

(1)每日检查3次,由政教处负责。

(2)每月大检查1次,由学校负责。

(3)每周汇总检查结果,通报全体师生。

(4)每月汇总1次,纳入当月班级考核之列,占10%。

(5)每年单列于年度文明班级考核之列,占10%。

(6)督导检查者未能按时上岗,造成大面积脏乱,扣除检查者当月奖酬的20%以示处罚。

4.奖励办法

评比结果一周一公布,一月一总结,记入班主任量化评比成绩,作为评比优秀班主任的依据。教室设流动红旗一面,教师办公室设流动红旗两面,流动红旗一周一流动。

(十一)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为了绿化美化校园环境,营造静谧舒适的学校园林气氛,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包括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总务主任、生化教师、花木工在内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2.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绿化美化是校园建设的蓝图,应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花坛、雕塑、亭、台、回廊等建筑小品的设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3.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4.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草类,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

5.树木配植做到五结合。

(1)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4)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6.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

7.建立苗圃、花房等形式的绿化美化基地。利用这些基地,在满足学校园林绿化各种规格、品种、数量(包括各种花卉、盆景、树木)需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绿化科研教学活动,培植新的品种,尽可能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做到“以绿化养绿化”,从而增强绿化自我发展的能力。

8.广植树、盆花。在搞好校园绿化美化的同时,利用盘花易搬动的特点,搞好学校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室内的绿化美化,以便让师生们在紧张的学习和工作中,得以减轻劳累、疲倦,使室内也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的价值。同时组织好师生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9.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施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10.对故意毁损树木花草的,不论是教职工,还是学生,均要给予处罚和赔偿;如因图方便跨越护栏造成花木损失的也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11.校园绿地严禁下列行为。

(1)刻画、攀折树木、穿行草坪绿地。

(2)擅自折枝摘花、采集种子、果实。

(3)抛撒、堆放、晾晒物品。

(4)倾倒垃圾、排放污水。

(5)放牧、打鸟。

(6)擅自搭棚、建房、存放车辆。

(7)挖沙、取土、采石、取水。

(8)其他损坏树木、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9)严禁使用绿化用地种瓜果、蔬菜。

12.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要求。

(1)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应配备满足工作需求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按规定建立绿化管理档案。

(2)定期做好花卉、树木的修剪整枝工作,确保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3)定期做好足球场草坪和其他草坪的修剪工作,对足球场草坪和运动场草坪按相关要求进行养护管理。

(4)勤除杂草,做到草坪内、色带内、花卉内无杂草、无藤蔓。

(5)及时除虫,确保花草树木无病虫害,每年冬季树木涂白一次。

(6)合理施肥,防止草坪、花木枯黄。

(7)做好冬季花木的防冻工作。

(8)名贵花木要有专人管理。

(9)根据天气情况,及时浇水,防止花木枯死;雨季及时排涝,疏通积水。

(10)及时清除绿化垃圾、枯枝树叶及草坪上的纸屑、杂物。

(11)做好苗圃、花棚的管理,满足校园内日常花木摆放需求。

13.花木工要不断提高花木培植技术和管理水平,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到勤于培植,还要搞好科学管理。

14.本制度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十二)学校专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消防工作,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所称的公共场所,系指供广大教职工、学生、家属集中学习、生活、娱乐的下列场所。

(1)室内体育馆、会议室等。

(2)教学大楼、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以及30人以上的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

(3)校内教职工、学生食堂、公共餐厅等。

(4)其他可供教工、学生进行集中活动的场所。

2.公共场所主管部门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所管辖的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要设立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的工作直接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3.公共场所主管部门与其他单位、部门发生借用关系时,必须明确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职责,由使用者负主要责任,主管部门负连带责任。

4.负责对公共场所进行建设及装修的单位应当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报学校及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学校及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5.公共场所内部装修不得改变原有消防设施的位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6.公共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的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消防安全通道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疏散门应向外开,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2)公共场所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确保消防安全通道出口畅通无阻,严禁上锁、堵塞。

(3)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灯。

(4)公共场所必须设置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7.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证的人员负责安装和定期检查维修,用电量不得超负荷、不得擅自改装。

8.在公共场所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其他危险物品。

(2)使用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内部设备检修、施工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

(3)公共场所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4)严禁个人将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带入公共场所。

9.各公共场所主管部门,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等),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10.总务处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有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职责,具体工作由分管责任人负责。

11.违反本办法条款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12.公共场所人员灭火疏散预案。

(1)火灾发生后,工作人员立即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同时拨打“110”报警。

(2)人员扑救初期火灾,做好自救工作。

(3)确定人员切断火源、电源。

(4)组织人员定期熟悉环境,确保疏散顺利。

(5)工作期间,确保安全出口畅通,疏散指示及事故照明完整好用。

(十三)“平安校园”活动方案

1.指导思想

开展创“平安校园”的活动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进一步抓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努力创造和谐的校园环境。

2.建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管理,强化安全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每周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和健全安全网络,由“一把手”亲自抓,各部门、各人员具体贯彻落实。

3.创建目标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创建“平安校园”的活动,力争达到“六无”目标(无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无教职工违法犯罪、无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涉毒案件)。

4.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动员,增强安全意识。

学校将先后组织召开行政领导班子会议、班主任会议、教职工大会、校会等。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04]269号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校师生明确创平安校园活动的重大意义,安全工作要天天讲、时时讲、处处讲,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进一步增强校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意识,牢固树立“隐患显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校园安全只有一万,没有万一的意识,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抓发展的思想。为切实抓好校园安全工作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

(2)健全安全制度,细化安全职责。

在学校制定的原有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制度,严格规范学生交通安全、活动安全、宿舍安全、实验安全、实训安全、实习安全、饮食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假日安全、课间安全管理、集会活动安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并汇编《学生安全手册》,印发给每个学生和教职工,按章办事,规范要求,使学校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

①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和信息报送制度。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报告,根据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②建立检查督查制度。

③建立学校突出事故处理的应急方案。

④建立学校饮食、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杜绝中毒事故发生。

⑤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奖优罚劣。

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的具体职责,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⑦健全水电安全检查维修制度,消防设施检查维修制度。

⑧健全家长、学校联系制度,学生请假制度。

⑨健全课堂教学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3)加强常规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①加强法制教育,继续做好问题学生的转化工作,杜绝学生违法犯罪。每个党员干部有联系一个组,下到一个班,转化一名学生的具体任务,并有评估指标。

②完善学校心理咨询室功能。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作用,及时做好个别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特别关注特困生及单亲家庭学生的教育和帮扶工作。

③加强学生价值观的教育,使学生懂得人生价值,珍爱生命,自尊自强。反对迷信,反对邪教,崇尚科学,热爱生活。

④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饮食安全教育。要求学生能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骑飞车、快车,要求学生不要在无证摊贩前购买食品。

(4)加强教工队伍管理,提高教师道德水准。

①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对本校教职工进行审查,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坚决调离教师岗位,不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及时辞退。

②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坚持依法治教,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素质,增强教职工责任感,真正做到身教重于言教。

③加强教职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做好个别教师的心理疏导。

(5)抓好学校治安保卫,确保校园内部安全。

①细化行政值班制度。真正做到上级做给下级看,上级带动下级干。真正落实“谁值班,谁负责”。

②建立学校门卫出入登记制度,严格把好学校大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③加强对重点部门及科室的重点监控,在完善人防、设施防的情况下,适时安装安全监控器即科技防。全天候监控校园,通过高科技投入确保校园安全。

④对现有的两名校警继续加强教育,加强管理,抓好夜间巡逻,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⑤细化量化宿舍值班人员制度,严格进出住宿楼登记制度。

(6)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①会同交警部门加强校门口管理,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②会同公安部门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打击敲诈学生的行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③会同城建部门,解决学校门前路灯问题。

④会同文化及工商部门,查处学校周边的黑网吧及其他娱乐场所,做好个别迷恋网吧学生的教育工作。

(7)科学安排,分段实施,建立校园安全长期机制。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1~3月)。对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进行宣传、发动、具体部署、营造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为具体创建阶段(4~10月)。根据创平安校园计划,落实创建措施,排查安全隐患,并集中进行整治,真正做到“人防、科技防及设施防”。

第三阶段为考核验收阶段(11~12月)。根据教育局创平安校园的方案,对照标准自我评估,进行全面检查整改,迎接教育局对创建工作的检查。

八、学校财务管理

(一)财务管理制度

1.总则

(1)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促进我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2)本制度的任务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通过有效的财务管理手段,促进学校财务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合理编制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提高学校理财水平,使学校获取最大的资金使用效益。

(3)校长对财务工作负总的责任,总务处长负责学校财务工作;学校不设多头领导,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经费制度。学校校长及行政领导必须带头严格遵守执行并支持财务人员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和制度,保障财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能和正确地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不受侵犯和打击报复。

(4)财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财务管理条例,做到不违反财务制度。

(5)财务人员要根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记账,做到收有凭,支有据。

(6)财务人员要做好日常事务工作,做好记账、算账、对账、报账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面清楚,专款专用,日清月结,按期向主管部门报告。

2.收入管理

(1)学校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包括:

①上级拨款的财政补助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和上级主管部门补助收入。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的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②学校收取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2)事业收入方面,必须严格执行县物价局和县教育局所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不得自行扩大收费范围和超标准收费,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收费和多组重复收费,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乱收费和滥收费现象。

(3)学校依法使用县财政局规定的收费票据,保证票据如实填写,印章齐全。

(4)学校应及时将各类收入收存入账,纳入财务管理体系,防止不收、漏收、少收或错收。不得截留、挪用收入。不得将收入长期滞留账外、体外循环或转入“小金库”。

(5)学校所有财务收支活动都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非财务部门不得单独设立账户。

3.财务开支管理

(1)报账会计定期报账,核对好账目,做到账账、账款相符。

(2)财务开支实行预算管理。财务开支是学校正常运转的需要,也是直接影响学校发展的重要因素,严格执行财务开支预算是财务人员的重要职责。

(3)财务开支的审批。财务开支应履行审批手续。审批原则是:按权责审批,实行谁批准开支,就由谁负责审核签字。财务开支实行校长一支笔审签。

(4)财务人员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财务计划、预算,保证及时、合理地提供资金,正确地执行单位预算,支持和促进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5)报账会计要严格按国家、省和市规定的财务法规制度办理一切经济往来,有权拒绝办理一切不符合财务法规制度的付款和结算。属于报账会计失职造成的事故,由报账会计负全部责任。

(6)采购报销具体程序。

①需采购的科组或个人,提出申请,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购买。

②采购总价金额较大的,须经学校领导会办研究同意,由主管部门办理。

③购回物品应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归仓管理,统一发放使用;各科组(部门)自购自用者,也须履行先验收后登记领用手续。

④报销的发票必须是正规的、有效的税务发票。发票字迹要清楚,大、小写一致,而且发票填写需齐全(金额较大的工程及费用,必须附有报价明细单或合同书)。

⑤报销单据按规定粘贴,并填写好报销凭证。发票背面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及验收人签名,按财务审批权限经领导审批签名后方可报销。

⑥出差差旅费等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7)借用现金和领用支票,一律要有申购单,并由部门主管签发意见,校长审批方可借支。领用支票,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室结账。如第一次借款未清,一般不予办理第二次借支。

4.固定资产管理

(1)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需经校长批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后,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

(2)固定资产是学校教育教学的主要劳动资料,是发展教育、保证教学的重要物质基础。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课桌椅等),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3)校长对固定资产管理负完全责任,总务主任对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具体的组织管理责任。

固定资产的管理由财务会计、总务处(保管室)和使用部门三方共同参与。使用部门负责人是管理责任人。

(4)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责任人制度。责任人有管理所属固定资产和使用所属固定资产的权力,也必须负有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要适当赔偿的责任。

(5)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总务处(保管室)按统一分类标准分别设账管理,定期查对,保证账、卡、物相符,以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6)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和使用人员领用或内部调拨固定资产时应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相关手续,发现固定资产闲置、损坏、丢失、被盗时及时通知总务处(保管室)。

(7)每年11月份为固定资产清查月,总务处应会同保管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和盘点核对工作,并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闲置浪费,是否需要报废等情况进行登记。对损坏、报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领导批准的前提下,及时调账和进行修理。未经批准的报废、盘亏、损失不得擅自调账。负责固定资产账目的财务人员、实物保管人员和使用责任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应办理交接手续。

(二)学校会计工作职责

1.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编制学校经费预算,有计划地合理使用资金。向学校领导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及资金使用报告,以便学校领导采取措施,随时进行调控,确保资金的平衡。

2.严格执行财务法规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坚决予以抵制,把好财务关。

3.审核每笔收支原始凭证,及时结算、记账、报账。每月要有财务结算,报表交校长室。数字要准确可靠,做到账账、账表、账物相符,按月审核公布,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实并向领导汇报。

4.保管好所有财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归档,按照规定编造每个月、每个季度以及全年的各种预算报表,年终提交决算报告时要做到准确及时。

5.按时结算代办费、征收书杂费等,做好学生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6.对学校人员调进、调出及离退休人员进行核定,准确编制工资表。

7.配合校长室,督促各有关部门及时清理好一切暂收暂付款。

(三)学校现金出纳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支付金额范围的有关规定,办理收付、报销手续,坚持先批后报的原则,对不符合手续的票据有权拒付。对内容有问题,手续不完备,数额有差错的发票,应予退回。

2.按银行账户设置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做到日结月清,准确无误。

3.按照会计科目规定,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月底将传票递交总账。

4.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做到天天结账。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限额,且要妥加保管。

5.认真开好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及时处理暂收暂付款项,借款必须履行手续,经常清理备用金、暂借款。

6.按照编制的工资表,及时做好工资发放工作。

7.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收支标准,仔细审核所收付的每一张单据、凭证,做到每一笔收付都合理、合法。

九、图书馆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基本工作制度

图书是学生的课外阅读资料,建好书库,管理好图书能为教育教学服务,必须由校长分管,馆长负责管理,图书馆工作人员协助,图书管理员具体负责。

1.对图书资料实行电脑分类、编目,按《中图法》体系组织所有藏书。

2.图书室要经常开窗,使之通风、干燥,防止鼠咬、虫蛀、霉变,确保图书完好。

3.师生必须凭借书证进入图书室,并在规定的区域内借书。

4.师生还书时必须根据书上的标签,把书放到与之相同标签的书橱内,且一定要放置有序,不可乱放,如果书损坏或遗失,要及时赔偿。

5.在借书还书时,要有秩序,不大声讲话、不随地吐痰、不乱吃零食,保持图书室的清洁卫生。

6.借两次书,至少要写一篇读书笔记。

7.严格管理,认真执行借阅登记制度。

8.根据学校特点制订图书购书计划,严格按计划选购适合小学教育教学用的图书,避免随意性。

9.及时做好进馆新书的保护和破损图书的修补、装订工作。

10.图书剔旧,说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审查批准。剔旧图书,要开列详细清单,实施注销,撤除电脑软件内数据。报批文件及清单应存档备查。

11.图书馆应全天候向师生开放,做好咨询,推荐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图书馆知识教育。

12.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爱护图书的宣传教育,防止盗窃、污损图书。

(二)图书采购制度

1.以符合学校师生需求购进所需图书,要逐步形成学校图书馆藏书的风格和特点。

2.图书期刊采购应有专人负责,学校成立图书情报委员会,集体协商选购书刊。

3.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三种不同方式。

(1)直接向出版社采购。这是一种最直接的售购途径,既能做到明码标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又能减少中间环节,也便于操作。主要采购对象为学校专用教学图书类,因学校对书名、作者、出版社等都有具体要求,而且种类和数量都比较多,以此满足学校对专用教学图书类的正常需求。

(2)向图书批发商(或批销中心)采购。图书批发商(或批销中心)是销售图书的最大批发市场,在价格的合理上、品种的全面上、时间的速度上更有选择余地。主要用于批量的一般装备图书的采购上,采购人员由3人组成,其中1人为纪检人员。

(3)向当地新华书店或社会书店采购。数量在5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采购。图书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对招标书店的考察,确定投标商,然后进行投标、评标、定标。数量在5万元以下的,采用定点采购的方式,由图书采购领导小组对本地几家大的书店进行考察,然后进行招标定点采购,在合同规定相关的图书品种、价格的范围内,由图书采购办人员(3人)负责到定点书店进行图书选购。

4.根据教学需要,教师每年可自行选购一定数量的教学参考书,经图书馆登记、编目后,可由教师长期使用。

5.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账目单据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6.图书期刊采购人员应建立书刊购入流水账,经专人验收后方可报销,以使手续健全,便于检查。

(三)资料阅览室工作制度

1.严格贯彻执行《图书资料借阅管理制度》。

2.定期做好报纸、杂志的预定和装订工作,方便师生借阅。

3.做好图书、报刊的保管工作,经常保持书库、阅览室的整洁。

4.做好计算机的保养工作,保证电子阅览的正常使用。

5.坚持值班制度,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6.提高安全意识,提高防盗意识,每天下班前巡视一遍,将电源、门窗关好后离开。

7.定期检查电器开关是否接触良好,开关自如。负荷较大的开关要定期更换。

8.严禁由学生插拔任何电器插头。

9.提高防火意识,消除火灾隐患,消防栓、灭火器要到位。专用教室一定要配备专用灭火器,并熟悉操作要领。

10.室内要自觉保持安静。读书时不出声,走路尽量轻声,阅览时不要互相讨论,以免影响他人,离开时需放好椅子。

11.本室陈放期刊、珍藏本及工具书。均为开架阅读,不予出借。

12.凡进入本室读者,个人书刊和书包等应放在指定位置。

13.在阅读后,应将书刊放回原处。离开时,应顺手摆放好椅子。

14.严禁吃零食、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

15.爱护图书资料。请勿折叠、圈点、画线、撕剪、污损。

16.室内要自觉维护安全,不准带进有碍安全的各种易燃易爆物品。

17.阅览室开放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周六、周日时间根据情况可按加班对待。

18.协助处室人员做好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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